您好, 退出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代码动态 > 证照分离 > 江西 > 相关政策
江西五个功能区试点“证照分离”
2018-05-21

从省工商局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确定选择5个功能区(赣江新区、南昌高新区、九江经开区、新余高新区、赣州经开区)为“证照分离”改革先行试点地区,优化营商环境。


“证照分离”改革核心就是对企业涉及频度高的行政审批事项,通过“取消审批一批、改为备案一批、告知承诺一批”来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释放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按照省政府出台的《江西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我省确定了101项行政许可事项作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其中完全取消审批6项,审批改为备案4项,全面实行告知承诺22项,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36项,强化准入监管33项。


为大力推进我省“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省工商局成立了“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指导和督促5个试点功能区复制推广上海浦东“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经验的各项任务落实。


目前,我省“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涉及的省直单位、设区市及县市区单位已制定出台具体监管措施和工作方案。据统计,2018年1至3月份,我省5个“证照分离”试点单位办理涉及“证照分离”业务共计529件。其中,审批改备案11件,全面实行告知承诺103件,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16件,强化准入监管399件。

转载自:政府网


相关链接: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邮箱入口
京ICP备0906449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57
版权所有: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裕中西里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