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退出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代码动态 > 证照分离 > 西藏 > 相关政策
拉萨市发出首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018-04-03

  3月30日下午,拉萨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首发仪式在墨竹工卡县工卡镇格桑村举行。

  自治区民政厅副巡视员达娃卓玛、拉萨市副市长贡扎曲旺出席首发仪式。

  仪式上,达娃卓玛、贡扎曲旺及民政部门负责同志向格桑村等7个村(居)委会颁发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这标志着我市各村(居)委会正式获得了特别法人资格。

 

  贡扎曲旺指出,社会信用代码证是村(居)委会的一张特别的身份证,村(居)委会有了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不仅有利于加强村(居)委会的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能力,还将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加强农牧区基层组织建设、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各级民政部门要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各村(居)委会要用好手中这张身份证,加快发展速度,提升服务质量,增强管理活力。


转载自:拉萨市人民政府网站

相关链接: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邮箱入口
京ICP备0906449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57
版权所有: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裕中西里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