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白江区民政局为全区124个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赋予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进行颁证。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是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的必要载体,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明确了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资格。赋予村(居)民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将有利于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有助于村(居)民委员会更好地履行职责和规范化建设,提升村(居)民委员会服务能力和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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