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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放《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018-03-22

  中山日报2月8日讯 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即日起,向全市277个村(居)民委员会发放《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预计春节前可发放到全市各村(居)民委员会。

  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自治事务,但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给村委会带来了不少麻烦,有证书后,办事可以方便一些。2017年10月生效的《民法总则》,则明确了村(居)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资格,这为解决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据介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凭证。证书上载有村(居)民委员会名称、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及发证机关等信息,经加盖中山市民政局印章后方为有效。


转载自: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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