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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推动机关、群团和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
2018-01-19

按照中央编办统一部署,市编办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启动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天津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法人办”),结合2015年度市级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换发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及时收集信息传送至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目前,我市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换证工作稳步推进。

中央编办印发《关于开展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6〕3号)后,市编办于2016年4月2日起启动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刻制“天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专用章”,授权市法人办承担具体工作。目前,我市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一、经验做法

做好全市机关、群团和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主要做法如下:

(一)召开培训会议。按照中央编办统一部署,市编办分别召开了“区县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会议”、“区县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会议”,对区县机关、群团和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进行同步部署、统一培训、落实任务,明确2016年6月底前完成事业单位法人赋码发证工作;2016年12月底前完成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初始发证工作。

(二)指导区县赋码。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区县编办负责本级机关、群团和事业单位法人赋码工作。市法人办将做好对各区县机关、群团和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指导工作,确保市、区两级同步完成。

(三)加强部门沟通。加强与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委、市民政局等部门沟通联系,逐步建立统一代码重错码核查机制,确保我市机关、群团和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落到实处。

二、取得成效

截至目前,完成市级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工作25家,完成市级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换证1055家。市和区县机关、群团和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正在同步推进,确保比统一时限提前一年和一年半完成工作任务。


转载自: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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