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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率先全面启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照
2017-02-15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照的通知》,我省成为全国首个提出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全面启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照的省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组长度为18位的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识别的代码,也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号”。2015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要求到2017年底,我省旧机构代码要全部转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016年8月,我省已在全国率先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存量技术赋码。

此次印发的通知要求,凡在我省启动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前,即2015年10月1日前,已注册但未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新版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以及未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各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证照。

通知还要求,各部门合力推动,多途径敦促法人和其他组织加快申领新版证照,自印发之日起,改革前注册的企业、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办理信息变更、年报公示、年审检查、监督监管、银行开户、征缴税、资金申请、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行政许可、查询信用证明、企业上市挂牌、企业债券发行、信贷、融资担保、资质审验等需出示证照的有关手续时,均应提供或承诺提供新版证照复印件,法院、检察院办理司法案件受理手续时比照执行。为确保新版证照换发工作顺利完成,工商、民政部门要会同税务等部门加快清理各类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和“僵尸型”社会组织的信息。各部门要及时将赋码数据上传省信用信息平台和“贵州诚信网”,集中公示全省新增赋码和存量转换赋码数据,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来源:贵州日报 作者:王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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