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退出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代码动态 > 登记审批 > 2016
中卫市启动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2016-05-26

5月3日,市编办为市国土资源局办理了全市首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标志着全市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全面启动实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由登记管理部门为法人和其他组织赋予的身份识别码。开展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要求,开展“一证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赋码发证工作就是将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现有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统一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成为其新的“身份证”。按照中央编办和自治区编办统一部署,市、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分别由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组织实施。

按照国家要求,赋码发证工作于2017年底前完成。在2017年底前的过渡期内,组织机构代码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存。过渡期结束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停止使用。我市赋码发证工作已于4月底开始,确定10月底前为集中办理时间,在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赋码换证工作。

为了帮助指导我市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做好此项工作,市编办下发工作通知和服务指南,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只须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领表》,即可到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转载自:中卫事业单位在线

相关链接: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邮箱入口
京ICP备0906449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57
版权所有: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裕中西里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