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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实施免征规定 服务质量再上台阶
2015-12-23

  按照湖北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部 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鄂财综发[2015]39号)文件和全省质监系统暂停征收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电视电话 会议要求,自2015年10月1日起,政务中心质监窗口暂停征收组织机构代码技术服务费、证书工本费。几年来,质监窗口认真开展业务办 理,规范执行收费标准,受到了广大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暂停收费以后,窗口工作人员继续以高昂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服务态度开展 组织机构代码业务,不断发扬质监窗口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服务社会。组织机构代码业务免征制度施行以来,办理业务共百余件,均在 规定时间以内完成,无一差错,受到了办证人员的一致肯定。(十堰标准所 张千帆、张爱芝,通讯员 涂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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